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卫生监督和碘盐的卫生监督以及防治效果评估。专家咨询机构设负责人1人,由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1994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3号发布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特别管制措施,由国务院决定。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二)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四)资信证明和营业设施情况。